法律得來訴

法律得來訴

曹哲瑋律師(律師證書字號:109臺檢證字第15922號,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審閱本站法律內容。

婚後另一半的債務,離婚後我要還嗎?

婚後對方欠的債離婚後誰負擔?原則上夫妻各自的債各自還(民法第1023條),只有家庭生活費用的債才連帶(第1003-1條)。一次切清個人債與家用債,附對方欠卡債、地下錢莊找上門的應對與對財產分配的影響。

離婚哪些財產要分、哪些不用分?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只分「婚後財產」差額。婚後薪資、存款、投資獲利要列入;婚前財產各自取回,婚後繼承、受贈的財產與慰撫金依民法第1030-1條不列入。一次看懂哪些財產要分、哪些不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