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得來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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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哲瑋律師(律師證書字號:109臺檢證字第15922號,台北律師公會會員)審閱本站法律內容。

離婚哪些財產要分、哪些不用分?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只分「婚後財產」差額。婚後薪資、存款、投資獲利要列入;婚前財產各自取回,婚後繼承、受贈的財產與慰撫金依民法第1030-1條不列入。一次看懂哪些財產要分、哪些不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