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扶養義務聲請 — 律師服務與委任方案
兩種委任方式,點選看各自流程與收費
本服務協助被請求扶養、或收到社會局/安養機構通知的當事人,聲請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
聲請狀代撰 — 流程
1
LINE 初步評估
傳社會局通知與家庭背景,初步看可行性(免費)
2
提供資料
戶籍謄本、通知文件、時間軸與主張想法
3
律師代撰聲請狀
依請求事由鋪排事實與理由,數個工作天內完成
4
自行遞件出庭
你自行向家事法庭遞件、出庭(不含代理);可升全程、書狀費折抵
全程程序代理 — 流程
1
通知判讀與事由判斷
判讀社會局/機構通知,判斷適用未盡扶養、重大侵害等請求事由
2
蒐證準備
整理戶籍、聯絡紀錄、報案/驗傷/社工等資料,建立事實時間軸
3
聲請送件 → 開庭
向家事法庭遞聲請狀、出庭陳述、補件,全程由律師代理
4
裁定/和解
裁定確定或調解和解;視情形協助後續程序
法律得來訴律師依民法第 1118-1 條(第 1 項兩款事由、情節重大者得免除),協助鋪排事實時間軸與證據組合;專業律師團隊,全省服務。
初步資料評估不另收費;是否承辦與委任範圍,須由律師審閱資料後決定。本頁所列為律師費,不代表可減免之扶養費金額。
委任後,律師幫你處理
- 判斷該主張免除還是減輕依未盡扶養程度、有無重大侵害事件,判斷適用哪一型
- 事實時間軸與證據鋪排把成長史、失聯、侵害事件整理成法院容易閱讀的順序
- 聲請狀由律師撰寫事實與理由對應民法 1118-1 各款事由,連結對應證據
- 不用自己面對法院家事法庭聲請、出庭陳述、補件由律師代理
- 社會局/機構通知的回應協助判讀通知性質與回應方式,避免錯過期限
- 每階段回報進度清楚知道目前進度與下一步
承辦範圍與重要說明
包含:資料審閱、主張類型判斷(未盡扶養、重大侵害,或兩者兼具)、戶籍與證據整理、減輕/免除扶養義務聲請狀撰擬、家事法庭第一審聲請程序代理。抗告審不自動包含,續委任時另行報價。
不適合本服務:僅想拖延給付、無任何客觀事實或證據可整理、不願提供戶籍/通知/家庭背景資料。
不保證:本服務不保證裁定免除、不保證減免特定金額、不保證對造不抗告。結果取決於未盡扶養程度、有無重大侵害事件、證據完整度與法院判斷。委任始於書面契約簽署並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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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確定自己適合哪個方案?傳資料給律師,初步評估不另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