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霸凌怎麼處理?雇主的防治義務與你可以做的事

202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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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職場霸凌,雇主不是可以裝沒看到——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雇主對職務上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負預防義務,還要建立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嚴重時行為人可能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最後更新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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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職場霸凌

遇到職場霸凌,雇主不是可以裝作沒看到——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雇主對勞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負有預防義務,而且要建立申訴、調查及處理的程序。遇到霸凌時,你可以循公司的申訴管道、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並把證據留下來;情況嚴重時,行為人還可能涉及傷害、恐嚇或公然侮辱;如果霸凌讓你被迫離職,也可以依法請求資遣費。

職場霸凌,雇主有沒有責任?


法律得來訴
重點摘要
雇主有責 職安法第6條:雇主要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並建立申訴調查程序
什麼算 長期言語羞辱、孤立排擠、不合理交辦逼退、肢體侵害
怎麼做 留證據→公司內部申訴→不處理向勞工局申訴→必要時就醫
可求償 造成身心損害可依民法請求;嚴重涉傷害、恐嚇、公然侮辱
你能做 記錄時地人事 走申訴 因霸凌離職可請資遣費 硬撐

有,而且義務具體寫在法律裡。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對「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同條第3項更要求雇主「建立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

這兩層義務的意義不同,值得分開理解:

一、預防層:雇主不能坐等霸凌發生才反應。法令要求事前「妥為規劃」,包括建立預防政策、主管培訓、讓員工知道什麼行為不被允許。若公司完全沒有職場不法侵害的預防措施,本身就已違反法令,即便最後沒有發生具體霸凌事件。

二、程序層:一旦有申訴,雇主必須走「申訴→調查→處理」三個步驟。申訴管道要實際存在、可操作;調查要中立,不能由行為人或其直接上司主導;處理結果要回報申訴人。光建立一套說明書、從不落實,也屬於違反義務。

也就是說,「不知道」「沒注意到」「同事之間的事」都不是免責理由。職場霸凌在法律上已被定性為雇主應處理的職業安全衛生問題,不是私人糾紛。

什麼情況算職場霸凌?

法令用的詞是「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判斷的核心是行為是否造成你在工作場域的身體或心理傷害。

常見樣態大致分幾類:

言語與精神壓迫

  • 長期、反覆的羞辱、貶低、辱罵,包括公開在同事面前羞辱
  • 嘲笑外貌、家庭、出身、學歷等與工作無關的個人特質
  • 以「玩笑」為名持續針對特定人,且當事人已明確表示不舒服
  • 恐嚇、威脅,例如「你再這樣我讓你待不下去」

排擠與孤立

  • 刻意讓特定員工在會議、群組對話中被排除在外
  • 散布不實謠言或惡意中傷,損害名譽
  • 組織性的冷漠——讓同事集體不理、不合作

工作上的不合理對待

  • 刻意交辦在正常工時內根本無法完成的工作量,再以「未達標」為由施壓
  • 長期剝奪正常工作、讓人無事可做,用孤立手段逼退
  • 刻意設計讓人出錯,再公開羞辱或以此為懲處藉口
  • 頻繁更改指令卻不溝通,製造讓人失敗的環境

肢體上的侵害

  • 推撞、拍打等肢體接觸
  • 侵入個人空間、阻攔行動

重要的判斷標準是:行為是否持續、是否針對特定人、是否造成你實際身心損害,以及是否和執行職務有關。單次的意見衝突或管理上的批評,通常不構成不法侵害;但若演變成系統性的打壓,性質就不同了。

遇到職場霸凌,可以怎麼做?

第一步:先把證據留下來

蒐證是後續所有行動的基礎,越早開始越好。

文字與紀錄類

  • 儲存霸凌相關的訊息(LINE、Messenger、電子信件、內部通訊軟體截圖),備份到公司以外的設備或雲端
  • 把每次霸凌事件記錄下來:時間、地點、在場人員、對方說了或做了什麼、你的反應和感受——盡量當天記,記憶最準確
  • 如果有其他同事目睹,詢問是否願意日後作證,或請對方同樣記錄

錄音類

  • 你有參與的對話(你也在場的),在台灣法律下,當事人自行錄音通常可作為民事蒐證用途,但請事先確認情況
  • 不得在你不在場的情況下偷錄他人對話

就醫紀錄

  • 若霸凌造成失眠、焦慮、憂鬱、身體症狀,儘早就醫
  • 就醫時,如實告知醫師症狀與職場來源;診斷書和病歷是後續求償的重要佐證

第二步:走公司內部申訴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3項,雇主必須建立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公司通常會有指定的申訴窗口(人資部門、申訴委員會或專線)。

走內部申訴的要點:

  • 以書面提出,保留申訴紀錄(電子郵件、書面申請書),別只做口頭投訴
  • 申訴內容具體描述事件(時間、行為、影響),不要只寫「被霸凌」
  • 要求公司給予調查結果的書面回覆與處理結果通知
  • 若行為人或相關主管就是公司申訴的負責人,可直接指明利益衝突,要求換手

公司若根本沒有申訴管道,或管道名存實亡、申訴後遭到打壓,這本身就是雇主違反法令的事實,可以在後續申訴時一併陳述。

第三步: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

公司沒有回應、調查結果明顯不公正,或申訴後情況反而惡化,就應向外部機關申訴。

可以申訴的管道:

  • 各縣市勞工局(勞動局):這是最直接的管道,勞工可前往、電話或書面申請申訴,勞工局可依職安法對雇主進行調查與裁罰
  • 勞動部申訴專線(1955):可先電話諮詢,了解後續選項
  • 調解:若已有具體的薪資、工作條件或離職相關爭議,可同時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申訴不需要先把公司申訴程序走完才能提出,兩個管道可以並行。

第四步:就醫與心理支持

職場霸凌對身心的傷害是真實的。就醫除了自我照顧,也是建立佐證的手段。

若情況嚴重,勞工保險可能提供相關補助,建議就診時一併詢問主治醫師。部分地方政府也提供職場心理諮商資源,可向勞工局或衛生局詢問。

雇主沒做防治、不處理,會有什麼責任?

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規定的法律後果有幾個面向:

行政裁罰:主管機關可對違反職安法的雇主開罰;若違規情節重大或持續,可能面臨連續處罰。

民事損害賠償:若因雇主未盡防治義務,導致你遭受霸凌且造成身體或健康損害,你可以向雇主主張民事損害賠償,賠償範圍包括就醫費用、因此減少的收入,以及精神上的損害。

連帶責任的可能:如果行為人本身是雇主、或雇主知情卻縱容,事後在民事求償上,公司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而不只是行為人個人負責。

關鍵是:雇主的義務不只是「不要自己去霸凌員工」,而是積極預防與處理。消極不作為同樣可能構成違反義務。

嚴重的霸凌,行為人可能面臨民、刑事責任

當霸凌達到一定程度,除了雇主的行政與民事責任,行為人本身也可能面臨:

刑事:言語或行為達到傷害、恐嚇、公然侮辱或誹謗的程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這類案件可向警察局報案,或直接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

刑事與民事可以同時進行,不需要選一個。

民事慰撫金:依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名譽等人格法益,且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的損害,也可以請求賠償相當金額——也就是精神慰撫金。

精神慰撫金的請求對象可以是行為人,也可以視情況對雇主主張,兩者不互斥。金額由法院依情節、侵害程度、雙方財力等情況判斷。

因為霸凌被迫離職,資遣費怎麼算?

很多人以為「主動離職就沒資遣費」,但這不一定對。

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雇主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其中包括「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建立職場不法侵害防治與申訴機制,或知情不處理、縱容霸凌繼續,可能構成「違反勞工法令、損害勞工權益」。在這種情形下,你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自行終止契約——法律上視同被資遣,準用資遣費規定,可請求資遣費,而不是白白走人。

操作上的注意事項

  • 依法第14條離職,應在知悉原因後30日內行使,不可拖太久
  • 離職前,把雇主未依法設置申訴機制、或知情不處理的事實用書面記錄下來,留作日後佐證
  • 不確定是否符合條件,建議先諮詢,不要直接離職再來爭取

👉 接著看:違法解僱怎麼判斷、能拿回什麼勞資爭議調解、申訴怎麼走

常見問題

職場霸凌,公司可以不管嗎?

不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雇主對職務上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負預防義務,並應建立申訴、調查及處理程序。沒有建立,或形同虛設,都屬違反法令。

被職場霸凌可以申訴到哪裡?

先走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公司不處理、或處理不當,可向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勞工局)申訴,兩個管道可以並行,不需要等公司先回覆才能向外申訴。

職場霸凌可以求償嗎?

若造成身體或健康損害,可能依民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達到一定程度的行為,行為人還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與民事慰撫金(依民法第195條)。雇主若未盡防治義務,也可能列為被告。

因為被霸凌受不了想離職,有資遣費嗎?

若雇主違反勞工法令、損害你的權益,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4條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但要注意知悉後30天的行使期限,建議先蒐集雇主違法的事實再諮詢,不要直接離職才來爭。

內部申訴之後遭到打壓怎麼辦?

申訴後被調職、減薪、刁難或變相資遣,本身可能構成另一個違法行為。把打壓的時間點和事實記錄下來,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時一併陳述,主管機關可就此一并調查。

公司老闆本人就是霸凌者,內部申訴沒有意義嗎?

這種情形可以直接略過內部管道、向外部機關申訴。行為人是雇主本身,更容易構成雇主違反勞工法令的事實。同時可評估是否對行為人提出刑事告訴(恐嚇、傷害、公然侮辱等)或民事求償。

職場霸凌和一般管理督導的界線在哪裡?

主管對工作品質的要求、依公司規定的考核、正當的懲處程序,通常不構成不法侵害。關鍵差異在於:行為是否針對個人(而非工作問題本身)、是否持續且反覆、是否造成身心實際損害,以及是否超出管理的正當目的。如果管理手段已到讓你長期焦慮、失眠、不敢上班的程度,就值得認真評估。

在職期間可以同時提民刑事,還是要等離職後?

可以同時進行,不需要等離職。刑事告訴隨時可提,民事訴訟也不以離職為前提。在職期間提出訴追,若雇主因此給予不利對待(如調職、資遣),反而可能構成額外的違法事實。

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6-23 最後更新:2026-06-24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職場霸凌的責任與求償仍需依事證判斷,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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