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給人想簽張借據保障自己,但借據要怎麼寫才有效?下面說明借據該寫哪些必要內容、能不能手寫、利息怎麼約才合法,以及當初沒寫借據時還能不能討回來。
最後更新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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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借據怎麼寫與效力

本文重點
| 借據的角色 | 是證明借貸的書面證據,不是借貸的成立要件;錢有交付才成立(民法第474條) |
| 必載重點 | 誰借誰、金額、交付日期、返還期限、利息、借款人簽名 |
| 手寫效力 | 自己寫、手寫都有效,不一定要公證或律師見證 |
| 利息上限 | 未約定原則不能請求利息;約定超過週年16%的超過部分無效(民法第205條) |
借據要有效,重點不在格式漂不漂亮,而在「能不能清楚證明這是一筆借貸」——寫明誰借誰、借多少、什麼時候還、有沒有利息,並由借錢的人簽名。 借據的角色是「證明借貸的書面證據」,不是借貸的成立要件;消費借貸真正成立,要錢確實交付(民法第 474 條)。所以一份好的借據,要把「借貸合意」和「金額、還款」寫清楚,再搭配交付的證明(如匯款紀錄),才完整。手寫的、自己寫的都有效,不一定要公證或律師見證。下面說明該寫哪些、利息怎麼約、沒寫借據怎麼辦。
【借據要寫哪些內容才完整?】
一份能用的借據,至少要讓人看得出「誰、向誰、借了多少、什麼時候還、怎麼還」。 建議寫進去的有:
- 雙方身分:借款人、貸與人的姓名與身分證字號(能確認是誰)。
- 借款金額:阿拉伯數字加國字大寫並列,避免被改。
- 交付方式與日期:現金或匯款、哪一天交的(對應得上金流更好)。
- 返還期限:約定哪天還、或分期怎麼還;沒約定期限的,貸與人可定一個月以上期限催告返還(民法第 478 條)。
- 利息約定(如果有):年利率多少、怎麼算。
- 借款人簽名、日期:最重要,最好親簽。
寫清楚這些,日後對方要否認就難得多。
【可以自己寫、手寫嗎?要幾份?】
可以。借據自己寫、手寫都有效,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打字、公證或找律師見證。 重點是內容完整、是雙方真正的意思,而且由借款人本人簽名。實務上建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或至少貸與人留好正本。公證不是必要,但對金額大的借貸,公證或加上本票能讓日後求償更有保障——這部分可以視情況評估。
【利息要怎麼約定?沒寫利息會怎樣】
借錢可以約定利息,也可以不約定。沒約定利息的,借款期間原則上不能向對方請求利息;但若借款到期、對方遲延不還,你可以請求「法定遲延利息」,利率是週年 5%(民法第 233、203 條)。 也就是說,「沒寫利息」不等於自動有 5% 利息可收——要等到對方遲延,才會產生法定遲延利息。想在借款期間就收利息的,一定要把利率和計算方式寫進借據。
有約定利息的,也有上限:約定年利率超過週年 16% 的,超過的那一部分無效(民法第 205 條)——不是整個利息約定都無效,而是「超過的部分」不能請求。利息怎麼約有疑問,特別是金額大或牽涉民間借貸的,建議先讓律師看過。
【沒有寫借據,還能討回來嗎?】
能。沒寫借據不代表討不回,只是要靠其他證據證明「這是一筆借貸」。 沒有借據時,匯款紀錄加上對方承認借款的對話(LINE、簡訊),一樣能幫忙證明借貸合意和交付。聊天記錄本身不是「借據」,但可以作為證據補強。怎麼用匯款和對話把借貸證明起來,看借款證據那篇會更清楚。
常見問題
Q1:借據可以自己手寫嗎?要不要公證?
可以手寫,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打字或公證;重點是內容完整、由借款人本人簽名。
Q2:借據要寫哪些才有效?
至少要看得出誰借誰、借多少、什麼時候還、有沒有利息,並由借款人簽名,最好搭配匯款紀錄。
Q3:沒寫利息,可以事後要利息嗎?
沒約定利息,借款期間原則上不能請求利息;要等對方到期遲延,才有法定遲延利息(週年5%)。
Q4:當初沒寫借據,還能討回來嗎?
可以。沒借據不代表討不回,可用匯款紀錄加上對方承認借款的對話來證明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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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6-14 最後更新:2026-06-14
本頁依民法第474、478、203、205、233條整理。借據效力與能否求償依個案具體事實與證據判斷,本頁為一般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