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是討債的快速程序,聲請費只要 500 元、可以自己辦;但對方一旦在 20 天內異議就會轉成訴訟。下面不論你是要聲請的債權人、還是收到命令的債務人,都帶你看清楚下一步。
最後更新202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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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支付命令程序

本文重點
| 支付命令是什麼 | 法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的付款命令,書面審理、不開庭(民訴第508條) |
| 聲請費用 | 聲請發支付命令徵收裁判費 500 元(民訴第77-19條) |
| 收到後20天 | 不變期間內可不附理由異議;異議後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民訴第516、519條) |
| 不理會的後果 | 20天內未異議,支付命令得為執行名義,可聲請強制執行(民訴第521條) |
支付命令是債權人向法院聲請、要求債務人付一定金錢的快速程序(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 它的特色是:聲請費只要 500 元、可以自己辦;對方收到後 20 天內沒提異議,你就能拿這份支付命令去聲請強制執行。但只要對方在 20 天內提出異議——不用附理由——支付命令就在異議範圍內失效,原本的聲請會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進入後續的訴訟或調解程序。所以它最適合「金額明確、對方大概不會爭」的情況。往下依你是「要聲請的債權人」還是「收到命令的債務人」對應你的處境。
【支付命令是什麼?適合什麼情況用】
支付命令是法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的付款命令,債權人不用先開庭打官司,只要書面聲請、法院審查後就會發給對方(民訴第 508 條)。 它最適合「對方確實欠錢、金額清楚、你也不預期對方會否認」的情況——快又便宜。但有個前提:對方一旦異議就會轉成訴訟,所以對方明顯會爭執的案子,反而直接走訴訟或用本票更實在。
【收到支付命令怎麼辦?20 天內要決定】
如果你是收到支付命令的一方,最重要的是記住「20 天」這個不變期間。 你對命令有意見——金額不對、根本沒這筆債、還是已經還了——都可以在送達後 20 天內,向發命令的法院提出異議,不用附理由(民訴第 516 條)。一旦合法異議,支付命令就在異議範圍內失效,你原本的聲請會「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進入後續的訴訟或調解程序(第 519 條)。反過來,如果你 20 天內不理會,對方就能拿這份支付命令去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第 514 條)。所以收到別擺爛,有疑問就在期限內提異議。
【怎麼聲請?費用多少、可以自己辦嗎】
債權人可以自己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聲請的裁判費是 500 元(民訴第 77-19 條)。 聲請時要在書狀上寫清楚當事人、請求的金額、請求的原因事實,並對你的請求做「釋明」(第 511 條)。流程是書面審理、法院不開庭訊問對方,所以下得快。金額明確、文件齊全的,自己辦不難;但如果原因事實較複雜、或你不確定對方會不會異議,讓律師先評估比較省事。
【對方異議了,會怎樣?】
對方在 20 天內合法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在異議範圍內失效,你原本的聲請會「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民訴第 519 條),案件直接進入一般訴訟或調解。 也就是說,異議不會讓你的請求消失,只是從「快速程序」轉回「正常訴訟」,要由你證明借貸事實。已經繳的督促程序費用,會計入後面的訴訟費用。
【不理會 20 天會怎樣?】
債務人沒在 20 天內合法異議,支付命令就「得為執行名義」,債權人可以據以聲請強制執行(民訴第 521 條)。 要提醒的是:確定的支付命令雖然能拿去執行,但它不等於確定判決——債務人若主張這筆債權根本不存在,仍可以另外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並聲請法院許其提供相當並確實的擔保後,停止強制執行(第 521 條)。所以它快,但不是完全不能再爭。
【下一步怎麼走】
債權人想用支付命令討錢,先確認金額清楚、文件齊全、對方應該不會爭;收到支付命令的一方,先看清 20 天期限、決定要不要異議。 不論哪一邊,只要對方一異議就會變成訴訟——那一刻起,舉證和攻防就和一般官司一樣。
常見問題
Q1:聲請支付命令要多少錢?
聲請發支付命令的裁判費是 500 元(民事訴訟法第77-19條),債權人可以自己向法院聲請。
Q2:收到支付命令一定要理會嗎?
要。送達後 20 天內未合法異議,對方就能拿這份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
Q3:對方異議了會怎樣?
支付命令在異議範圍內失效,你原本的聲請會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進入後續訴訟或調解程序。
Q4:確定的支付命令等於判決嗎?
不等於。它可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但沒有既判力,債務人仍可另提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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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6-14 最後更新:2026-06-14
本頁依民事訴訟法第508、511、514、516、519、521、77-19條整理。實際程序與結果依個案具體事實與法院判斷,本頁為一般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