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怎麼找律師:開庭、書狀、和解協商由律師代為處理
配偶外遇是否要提告、能請求多少賠償、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這些問題律師可以協助評估。配偶外遇諮詢實際處理的,是事實判斷與訴訟策略,不是單純「告或不告」的二擇一答案。
若決定提告,撰擬起訴狀、出庭、調解、和解協商、與對方律師的書面往來,原則上由律師代為處理,你不必親自到場、也不必直接跟對方溝通。少數階段(當事人訊問、調解庭)法院仍可能要求當事人到庭。
律師不能保證任何特定結果,個案結果仍由法院依事實裁量。本頁所載僅供方向參考,實際委任條件與費用請與律師另行確認。
律師會做的事
一審委任會做的事
- 評估證據能力與證明力,找出薄弱環節並建議補強方向
- 確認 2 年知悉時效與 10 年除斥期間是否已過
- 依案件事實組合,估算實務常見金額區間
- 撰擬民事起訴狀(請求權基礎、訴之聲明、事實理由、附件目錄)
- 出庭代理:言詞辯論庭、準備程序、調解程序(包含起訴前調解、訴訟中法院移付調解)
- 和解協商代理,並審閱對方提出的和解書條款(拋棄請求權、保密違約金、和解金分期等)
- 處理對方律師的書面往來與聲請
- 聲請調查證據(傳喚證人、調取監視器、函查通聯紀錄等)
另案另外委任的事
- 二審上訴:一審判決後不服上訴,或對方上訴後的答辯
- 強制執行:判決確定後對方不主動給付,聲請扣押財產或薪資;法院執行費用另計
你不用做的事
- 不必自行研究民事訴訟法與配偶權實務見解
- 多數開庭不必親自到場(少數階段如本人訊問、調解庭,法院仍可能要求)
- 對方答辯狀由律師審閱與摘要,你不必逐字看完
- 對方私下訊息或律師函,由律師代為回覆
- 對方傳喚的證人到庭時,由律師代為詰問
什麼時候該找律師
事實單純、雙方意向接近、金額不大的案件,自行處理也可能成立;以下幾種情況則建議盡早諮詢:
- 不想直接跟對方對質、不想自己出庭。委任後多數開庭階段不必到場。
- 對方已委任律師。書狀、開庭策略上的不對等,可能會直接影響事實認定。
- 對方拿和解書要你簽。和解書中「拋棄全部請求權」「保密違約金」「和解金分期」等條款,簽署後難以撤銷。
- 對方抗辯善意第三人或時效罹失。這類抗辯需具體舉證與法律答辯,自行處理不易。
- 請求金額超過 50 萬。爭議空間大,由律師代理較能控制風險及確認訴訟方向。
- 案件涉及受胎或生子、長期同居等高金額因子。事實複雜度高,舉證與抗辯需法律設計。
服務流程
第一階段:初步諮詢
透過 LINE 預約諮詢,律師會聽你說明事實、看看手上的證據,初步判斷是否有提告基礎、時效是否仍在、可能的金額區間。此階段不收委任費,部分律師可能收取諮詢費。
第二階段:案件評估
律師審閱證據、時間軸與對方資訊,給出諮詢評估意見,包含:是否能提告、告誰、可能金額落點、可能風險及建議處理路徑(提告/和解)。
第三階段:簽委任契約
決定委任後與律師簽訂委任契約,明訂服務範圍(一審/二審/強制執行)、報酬計算方式、是否含後酬。建議簽前確認所有費用條款。
第四階段:訴訟或和解協商
律師依委任範圍處理:撰擬起訴狀、出庭、舉證、聲請調查證據、調解庭代理、和解協商。當事人在律師需要事實確認時提供說明,不必親自跟對方接觸。
第五階段:判決或和解後
勝訴判決確定後,若對方不主動給付,可另案委任強制執行。和解成立後,律師可協助確認對方按約給付。
諮詢前可以準備什麼
初步諮詢時間有限,以下資料事先整理可讓律師更快給出有用的評估:
- 事件時間軸:發現外遇的時點、看到的具體事實、對方第一次承認的時間
- 證據清單:手上有哪些素材(LINE 截圖、照片、錄音、徵信社報告、住宿紀錄等),列出概覽即可
- 對方資訊:配偶與第三人的姓名、住址、聯絡方式、職業(影響起訴狀格式與後續送達)
- 婚姻狀況:結婚時間、有無子女、是否同住、是否考慮離婚
- 對方反應:是否承認、是否提和解、是否已委任律師
整理時不必修飾事實,可能對自己不利的細節也要說明,律師才能事先預備答辯內容。
律師費用大致範圍
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的律師費,依服務範圍與案件複雜度差異很大。以下範圍僅供參考,實際依個案與事務所而異:
- 初步諮詢:部分律師免費,部分收 NT$5,000-10,000/小時
- 一審委任:NT$70,000-150,000 起跳,含起訴狀、準備書狀、辯論意旨書狀,所有出庭(言詞辯論、準備程序、調解程序)、和解協商
- 二審委任:另計,通常與一審類似或略低
- 強制執行:另計,加計法院執行費
- 後酬:部分律師以實際取得金額的比例另外計收
裁判費由原告先預繳,第一審約為請求金額的 1.1%(請求 100 萬約 11,000 元),勝訴部分可由被告負擔。
比較律師費時,確認服務範圍邊界(一審委任是否含調解、和解協商、調查證據聲請等),避免將另案另計的項目誤認為已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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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委任律師後,我還需要出庭嗎?
多數情況下,律師可代為出庭。但本人交互詰問、調解庭、家事事件部分階段,法院可能要求當事人親自到場。律師會事先通知出庭時間。
Q2 跟對方的溝通是不是都由律師處理?
是。委任後,對方與其律師的書狀、訊息、和解條款,原則上由律師代為審閱與回覆。對方私下聯絡你時,建議直接轉交律師處理。
Q3 第一次找律師諮詢要付費嗎?
視事務所而定。部分律師免費提供初步諮詢,部分收諮詢費。法律得來訴提供免費 LINE 預約諮詢。
Q4 律師可以保證勝訴嗎?
不能。律師不能保證任何特定結果,最終由法院依個案事實裁量。
Q5 一審委任費包含強制執行嗎?
不包含。強制執行屬另案另計委任,判決確定後若對方不主動給付,再委任律師聲請扣押對方財產或薪資;另需繳法院執行費。
Q6 如果一審判輸要上訴,律師費怎麼算?
二審屬另案另計委任,與一審分開計費。委任契約簽訂時可先確認二審委任的報酬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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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5-06 最後更新:2026-05-06
內容依司法院公開的法院裁判資料、相關法規與訴訟程序資訊整理。內容不代表特定法院判決結果,也不代表律師對個案提供的法律意見。律師費用範圍僅為實務常見區間,實際金額依個案與事務所而異;委任契約細節請與律師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