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後除了雇主補償,還可向勞保職災保險請領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傷病給付從不能工作第4天起,前2個月全額、第3個月起七成,最長2年。
最後更新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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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職災給付
發生職業災害後,除了雇主依勞基法要補償,還可以向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請領給付。主要有三類:治療中不能工作的「傷病給付」、永久失能的「失能給付」、以及不幸死亡的「喪葬津貼」與「遺屬年金」。傷病給付從不能工作第四天起算,前兩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全額發、第三個月起按七成發,最長給付兩年;失能年金依程度分三級(完全七成、嚴重五成、部分兩成);死亡則有喪葬津貼五個月、遺屬年金(平均月投保薪資五成,遺屬年金為原則);一次金四十個月僅在當序遺屬全部不符年金條件時才可領,多個管道應同步申請。
職災勞保有哪些給付?

重點摘要
| 傷病給付 | 第4天起,前2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全額、第3月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最長2年 |
| 失能給付 | 失能一次金(金額依失能給付標準核定);符合完全失能70%/嚴重50%/部分20%者始得失能年金 |
| 死亡給付 | 喪葬津貼5月(無遺屬10月)+遺屬年金為原則;一次金40月限當序遺屬全不符年金條件 |
| 兩管道 | 職保給付和雇主第59條補償是不同管道,別只領一邊 |
| 你能做 | ✓分段申請 ✓備診斷書 ✓和補償一起算 ✗等到最後才辦 |
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對應傷病不同階段:
- 傷病給付:職災治療中、不能工作、拿不到原本薪資時請領
- 失能給付:治療後症狀固定、經診斷為永久失能時請領
- 死亡給付:勞工因職災死亡,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與遺屬請領
三類可能同時或先後發生,例如住院治療中先領傷病給付,出院後因留有神經損傷再申請失能給付,應分段申請、不要等到最後才一次處理。
傷病給付:治療中不能工作,能領多少、多久下來
依職保法第42條,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工作、導致領不到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的,從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四天起,可以請領傷病給付。
金額怎麼算
金額分兩段,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基準:
- 前兩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全額發給
- 第三個月起: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的七成發給
- 頻率:每半個月給付一次,最長以兩年為限
計算示範:假設投保薪資 3 萬元,不能工作持續 6 個月——
| 期間 | 每月給付 | 期間合計 |
|---|---|---|
| 第 1–2 月 | 30,000 元(全額) | 60,000 元 |
| 第 3–6 月 | 21,000 元(七成) | 84,000 元 |
| 合計 | 144,000 元 |
實際金額視個人投保薪資而定。投保薪資越高,每月可領越多;曾有投保薪資低報的情形,會直接影響給付金額,這點值得事先確認。
前三天的空窗怎麼辦
勞保傷病給付從第四天才起算,前三天沒有職保給付。這三天的原領工資,依勞基法第59條,應由雇主補償。兩個管道各補一段,不能混淆、也不能互相替代。
申請備件與時間
傷病給付由被保險人本人向勞保局提出。主要備件:
- 職業傷病給付申請書(勞保局官網下載)
- 診斷書或診斷證明書,須載明不能工作的起訖期間與傷病原因
- 若為職業病,另需職業病診斷書或相關職業暴露證明
通常在醫院治療一段時間、確定不能工作的期間後統一申請;也可先申請已確定的期間,之後再補件。勞保局一般在收件後兩至四週核定,直接撥入帳戶。
👉 接著看:勞基法第59條:雇主要補償你的四項內容 →
失能給付:永久失能怎麼領
職業傷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仍無法改善,經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時,可向勞保局請領職災失能給付(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3條)。失能給付分「失能一次金」與「失能年金」兩種;能領哪一種、金額多少,依失能程度、投保薪資與勞保局個案核定——例如失能年金須經評估為完全、嚴重或部分失能才有資格。
由於失能等級認定、一次金與年金的選擇(部分情形選定後不可更改)牽涉年齡、餘命與資金需求,且金額往往很大,建議在申請前向勞保局查詢,或諮詢專業人士協助試算與選擇。
申請備件:失能給付申請書、失能診斷書(專科醫師開立、載明失能項目與程度)、相關檢查報告等。
死亡給付:喪葬津貼與遺屬年金
勞工因職災死亡時,勞保給付包含「喪葬津貼」與「遺屬給付」兩類(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49條以下)。喪葬津貼由實際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遺屬給付以「遺屬年金」為原則,遺屬一次金、遺屬津貼各有法定前提(並非自由二選一),能領哪一種、金額、請領順序,依職保法規定與勞保局個案核定。
由於遺屬給付的資格、順序與金額計算較複雜,且職災死亡通常還牽涉雇主的職業災害補償與民事賠償,建議向勞保局查詢,或諮詢專業人士一併評估各管道權益。
職保給付和雇主補償,是兩個不同管道
許多人以為「勞保理賠了就結束」,實際上職保給付與雇主依勞基法第59條的補償、以及雇主有過失時的民事損害賠償,是三個不同管道。它們之間雖然有抵充規定,但職災——尤其是重大職災——應把這幾層一起核算:
- 職保給付:向勞保局申請,依保險規定給付(不論雇主有無過失)
- 勞基法補償:雇主依法補償;職保給付與雇主補償有法定連動(職保法第90條),實際範圍依個案核算
- 民事損害賠償:雇主有過失者,額外的精神損失、超額醫療費等可另行請求
三層同步核算,才不會因為只申請一層而少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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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職災傷病給付從第幾天開始算?
從不能工作之日起算第四天起可以請領。前三天沒有職保給付,這段空窗期的原領工資應由雇主依勞基法第59條補償,兩個管道各自覆蓋不同期間。
傷病給付可以領多久、每月多少錢?
最長以兩年為限。前兩個月按平均月投保薪資全額發給,第三個月起按七成發給,每半個月撥款一次。以投保薪資 3 萬元為例,前兩月每月 3 萬元,第三月起每月 2.1 萬元。
失能給付是一次領還是按月領?
兩種都可能,視失能程度而定。符合失能給付標準可請領失能一次金(金額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核定);若失能程度達完全、嚴重或部分失能的認定門檻,經評估為完全失能(七成)、嚴重失能(五成)或部分失能(兩成)者,始得請領失能年金;符合年金條件者,僅 98 年前有勞保年資時才可改選失能一次金,非一般自由擇一。
配偶能領多久遺屬年金?
遺屬年金按月發給,直到受領資格終止(例如再婚)。僅在當序遺屬全部不符合遺屬年金條件時,才改領遺屬一次金(一次 40 個月);並非自由二選一,98 年前有勞保年資者另得選遺屬津貼。
投保薪資低報,會影響我的給付嗎?
直接影響。傷病給付、失能年金、遺屬年金的金額全部以「平均月投保薪資」為計算基準。如果雇主過去低報投保薪資,每月給付金額就會偏低。若懷疑有低報情形,可向勞保局查詢投保記錄,並考慮向雇主主張補報義務。
已經跟雇主和解,還能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嗎?
可以。職保給付是保險給付,申請對象是勞保局,與對雇主的和解協議是不同法律關係。與雇主和解,原則上不影響你向勞保局請領職保給付;若雇主已先給付,另依職保法第90條處理返還/抵充問題。有疑問的情況,建議在和解前先確認各層給付是否已申請完畢。
申請後多久才會下來?
傷病給付一般在勞保局收到完整文件後兩至四週核定;失能給付因涉及等級審查,通常需要四至八週;死亡給付則依文件備齊程度,約三至六週。若文件缺件,勞保局會補件通知,期間不計入審核時間。盡早備齊資料可有效縮短等待期。
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6-23 最後更新:2026-06-24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給付項目與金額仍需依投保與傷勢判斷,建議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