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費怎麼算?新制、舊制計算公式與試算說明

202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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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怎麼算,看你適用新制還是舊制:新制每滿一年0.5個月平均工資、上限6個月;舊制每滿一年1個月、無上限。基礎是平均工資(前6個月工資總額÷總日數,含經常性獎金津貼),不是只算底薪。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最後更新2026-06-24
閱讀時間8 分鐘
焦點 資遣費計算

資遣費怎麼算,要看你適用的是勞退「新制」還是「舊制」。新制是工作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計,最高六個月;舊制是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沒有上限。兩者都以「平均工資」為基礎——也就是被資遣前六個月的工資總額除以總日數,而且工資要含經常性的獎金、津貼,不是只算底薪。要注意的是,資遣費只有在「非自願離職」(例如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資遣)時才有,自己提離職或被懲戒解僱原則上沒有。下面用實際數字帶你算一次。

資遣費怎麼算?先看你是新制還是舊制


法律得來訴
重點摘要
新制 每滿一年0.5個月平均工資,最高6個月(年資超過12年封頂)
舊制 每滿一年1個月平均工資、沒有上限;新舊制年資分段算
平均工資 前6個月工資總額÷總日數,含經常性獎金津貼,不只底薪
才有 非自願離職(如雇主依第11條資遣)才有;自願離職、懲戒解僱原則上沒有
你能做 用全薪算 加預告工資 30日內催 只用底薪被少算

2005年7月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上路後,多數人適用新制;之前就在職、又選擇沿用舊制年資的人,可能新舊制都有,要分段算。兩者公式不同:

  • 新制:工作每滿一年,發給 0.5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給,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 舊制:工作每滿一年,發給 1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沒有6個月上限

新制資遣費怎麼算(附計算示範)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適用新制的勞工,在勞動契約依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第20條等規定終止時,資遣費由雇主按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發給0.5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計,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公式: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0.5 × 年資(年)

  • 平均工資4萬、年資3年:4萬 × 0.5 × 3 = 6萬元
  • 平均工資4萬、年資5年:4萬 × 0.5 × 5 = 10萬元
  • 平均工資5萬、年資8年:5萬 × 0.5 × 8 = 20萬元
  • 平均工資4萬、年資2年6個月:4萬 × 0.5 × 2.5 = 5萬元(未滿一年的6個月按比例計)

由於有6個月上限,年資超過12年的人,新制資遣費會停在6個月平均工資封頂(0.5 × 12 = 6)。例如平均工資4萬、年資20年,新制資遣費仍以6個月為限 = 24萬元。

舊制資遣費怎麼算

依勞基法第17條,舊制年資是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未滿一年按比例計,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而且沒有6個月上限。

公式:舊制資遣費 = 平均工資 × 1 × 年資(年)

  • 平均工資4萬、舊制年資5年:4萬 × 1 × 5 = 20萬元(同樣條件下是新制的兩倍)

新舊制都有年資怎麼算?分段相加

如果你是2005年7月前就在職、又保留舊制年資的人,常見做法是「舊制年資算舊制、之後的新制年資算新制,兩段分開算再相加」。

舉例:平均工資4萬,2000年到職、2025年被資遣,總年資25年,其中舊制5年(2000-2005)、新制20年(2005-2025):

  • 舊制段:4萬 × 1 × 5 = 20萬
  • 新制段:4萬 × 0.5 × 20 = 40萬,但新制有6個月上限 → 以6個月為限 = 24萬
  • 合計:20萬 + 24萬 = 44萬元

年資長、又有舊制年資的人,資遣費可能比純新制高出不少,一定要分段算清楚,別讓公司用一個公式打發。

「平均工資」怎麼算?不是只有底薪

不論新制舊制,基礎都是「平均工資」。依勞基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

關鍵在「工資」的範圍:依勞基法第2條第3款,工資是勞工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包括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給付的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的「經常性給與」。也就是說,平均工資不是只算底薪——固定發放的津貼、全勤、經常性獎金,原則上都要計入,這會直接影響資遣費金額。很多人資遣費被少算,問題就出在公司只用底薪計算平均工資。

別忘了:還有預告期工資

資遣費之外,雇主依勞基法第11條資遣你,還要依年資提前預告:年資3個月以上未滿1年於10日前、1年以上未滿3年於20日前、3年以上於30日前。雇主沒有依規定預告就終止契約,要另外給付預告期間的工資(勞基法第16條)。所以被資遣時,資遣費和預告期工資是兩筆,別漏掉、也別讓公司只給一筆

前提:要是「非自願離職」才有資遣費

資遣費不是離職就有,它只在勞動契約依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第20條等情形終止時才發給:

  • 雇主依第11條資遣你(歇業、虧損業務緊縮、不能勝任等)→ 有資遣費
  • 雇主違法在先、你依第14條終止(例如不給工資、違反勞工法令害你權益)→ 有資遣費
  • 你自己主動提離職(自願離職)→ 原則上沒有資遣費
  • 被依第12條懲戒解僱(重大違規)→ 沒有資遣費

所以「公司有沒有給資遣費」和「你是不是非自願離職」綁在一起。如果公司想用「要你自己寫離職單」來規避資遣費,要特別小心——簽了,資遣費和失業給付都可能沒了。

👉 接著看:被資遣、開除第一步該怎麼做違法解僱怎麼判斷、能拿回什麼

什麼時候要拿到?

依勞基法第17條與勞退條例第12條,資遣費雇主應在終止勞動契約後30天內發給。超過沒給,你可以循申訴、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請求。

👉 公司不給、或算得不對:勞資爭議調解、申訴怎麼走

常見問題

資遣費用底薪算就好嗎?

不是。平均工資依勞基法第2條,是前六個月工資總額除以總日數,且工資包含經常性的獎金、津貼,不是只算底薪;只用底薪計算常會少算。

年資未滿一年有資遣費嗎?

有。未滿一年的部分按比例計給;舊制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例如新制年資6個月,資遣費=平均工資×0.5×0.5。

自己提離職可以拿資遣費嗎?

原則上不行。資遣費限於非自願離職(如雇主依第11條資遣);但如果是雇主違法在先、你依第14條終止契約,仍可請求資遣費。

新舊制都有年資,怎麼算?

通常舊制年資依舊制(每年1個月)、新制年資依新制(每年0.5個月、上限6個月),兩段分開算再相加。

資遣費有沒有上限?

新制有——最高6個月平均工資(年資超過12年封頂);舊制沒有上限。

公司一直不給資遣費怎麼辦?

雇主應於終止契約30天內發給;逾期可循勞工局申訴、勞資爭議調解或訴訟請求。

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6-23 最後更新:2026-06-24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實際資遣費金額仍需依年資與薪資結構計算,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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