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法律給繼承人的最低保障;當遺囑或遺贈把你應得的那份壓到不足,可依法按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回來。
最後更新202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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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 特留分扣減
Q:遺囑把財產都給別人、我的特留分不夠,可以要回嗎?
A:可以評估行使「特留分扣減權」。特留分是法律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應得部分(民法第 1223 條: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祖父母為三分之一)。依第 1225 條,如果因為被繼承人所做的遺贈,使你應得的特留分不足,你可以按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中扣減;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按各自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特留分的計算,是以第 1173 條算定的應繼財產、扣除債務後定之(第 1224 條)。要注意:條文文字限於「遺贈」,對死因贈與、生前贈與能否類推扣減,實務上有爭議;具體能扣多少、向誰扣,需依個案財產與遺囑內容判斷。
一、特留分是「最低保障」,不是想剝奪就能剝奪

重點摘要
| 最低保障 | 特留分為應繼分的1/2或1/3(§1223),遺囑不能完全壓掉這條底線 |
| 扣減權 | 因遺贈致特留分不足,得按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1225),數人按比例 |
| 算定基礎 | 以應繼財產扣除債務算定(§1224),含特定生前贈與歸扣(§1173) |
| 生前贈與爭議 | 條文限「遺贈」,死因/生前贈與能否類推扣減實務有爭議 |
| 時效與行使 | 扣減權有時效與行使方式問題,常與分割、遺囑效力交織,宜盡早主張 |
第 1223 條規定各繼承人的特留分: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為其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祖父母為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即使被繼承人立遺囑把財產大多給了某一人,其他繼承人仍保有這條法律底線——遺囑可以這樣寫,但被壓到低於特留分的人,有扣減的救濟。
二、特留分怎麼算(基礎)
第 1224 條規定,特留分是「由依第 1173 條算定之應繼財產中,除去債務額算定之」。第 1173 條則是「歸扣」:繼承人中有人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或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贈與的,原則上要把該贈與價額加回繼承開始時的財產,作為應繼遺產(被繼承人贈與時有反對意思者除外)。
簡化說:先把應繼財產(含應歸扣的特定生前贈與)算出、扣掉債務,再依第 1223 條比例,得出你的特留分數額。詳細計算見〔特留分計算〕。
三、扣減權:不足的部分,從遺贈財產扣回(§1225)
第 1225 條是核心: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按各自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重點:
– 扣減的是「不足的數額」,不是把整個遺贈推翻。
– 扣減對象是「遺贈財產」;有多個受遺贈人時按比例分攤。
– 行使扣減後,你取回的是補足特留分所需的部分。
四、扣減對象的爭議:死因贈與、生前贈與
第 1225 條文字明寫「遺贈」。實務上常見的問題是:被繼承人用「死因贈與」或「生前贈與」把財產移轉出去,能不能也比照扣減?這在學說與實務上有爭議、見解未必一致。所以如果你的特留分是被「生前過戶/贈與」掏空、而不是遺囑遺贈,能否扣減、怎麼主張,更需要個案評估,不宜一概認定一定扣得到。
五、怎麼主張、要注意什麼
行使扣減權前,通常要先把這些釐清:被繼承人的遺囑或贈與內容、遺產與債務範圍、有沒有應歸扣的生前贈與、各受遺贈人取得的價額。扣減權的行使有其時效與方式的問題,且常與遺產分割、遺囑效力交織,建議盡早讓律師看資料評估,避免因拖延或主張方式不當而影響權利。
扣減的順序、對象與要注意的時效
扣減權怎麼行使,實務上要把幾件事先理清:
- 先算出特留分數額:依第 1224 條算定基礎財產(含第 1173 條歸扣、扣除債務),再依第 1223 條比例算出你的特留分;確定「不足多少」。
- 向誰扣、扣多少:依第 1225 條,按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按各自所得遺贈價額比例分攤,不是只找其中一人扣到飽。
- 扣減的標的:實務上會看遺贈的是現金、不動產或股權,扣減的方式與評價也不同。
- 時效與行使方式:扣減權的行使有時效與方式的問題,且常與遺產分割、遺囑效力的爭執交織在一起;拖延或主張方式不當,可能影響能否扣回。
因為涉及計算、歸扣與時效,扣減常不是「寄一封信主張」就能解決,會牽動整個分割。把遺囑、遺贈內容與財產清單整理好,由律師評估行使策略,比自己摸索更穩。
你的特留分被壓掉了,先讓律師評估能不能扣減、怎麼主張
如果你遇到:遺囑幾乎把財產都留給某一人、自己分到的明顯低於法定底線、或懷疑被繼承人生前把財產移轉掉——這些情況能不能扣減、向誰扣、能補回多少,都因個案而異,讓律師看過遺囑與財產狀況會比較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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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特留分被遺囑剝奪可以要回嗎?
可以評估行使扣減權。依第 1225 條,因遺贈致特留分不足者,得按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按比例扣減。遺囑可以這樣寫,但被壓低者有救濟。
特留分是多少?
依第 1223 條,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兄弟姊妹、祖父母為三分之一。實際數額要先算應繼分與應繼財產。
扣減是把整個遺囑推翻嗎?
不是。扣減的是「不足的數額」,由遺贈財產按比例扣回補足特留分,不是讓整份遺囑或全部遺贈無效。
生前就把財產贈與或過戶掉,也能扣減嗎?
第 1225 條文字限「遺贈」。對死因贈與、生前贈與能否類推扣減,實務有爭議,須依個案評估,不宜一概認定。
主張扣減有沒有時間限制?
扣減權的行使有時效與方式問題,且常與分割、遺囑效力交織,建議盡早諮詢,避免影響權利。
撰稿整理:法律得來訴編輯部 法律審閱:曹哲瑋律師 發布日期:2026-06-21 最後更新:2026-06-21
本文為一般法律資訊整理,非個案法律意見;能否扣減、扣多少依個案財產與遺囑內容認定,建議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