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前 · 法律得來訴
STEP 1 / 8
想要透過法院聲請免除扶養,資料準備好了嗎?
依法律得來訴事務所代理免除扶養案件的承辦經驗,將訴訟中最常出現的事實爭點整理成檢查表。完成後您會看到自己案件的準備度評估,並由律師提供下一步建議。
本工具是依事務所實務經驗整理的檢查工具,協助您看清案件目前的狀況以及可能缺少的資料。最終法律判斷以承辦律師意見為準。
此工具的功能
- 把您的案件事實整理成初步檢查報告
- 判斷案件偏向哪一種案件類型(父母未盡扶養 / 重大侵害事件 / 多種事實狀態)
- 建議補充清單:法院重視、但您還沒準備好的事實或文件
- 由律師接續審閱,判斷下一步該補充、代撰書狀,或進一步委任
誰適合用這份檢查工具
- 正在思考是否要對父母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 已收到社會局通知或安養機構催繳,需要評估如何回應
- 想在與律師討論前,先把事實整理清楚
STEP 2 / 8
您的情況比較像哪一種?
系統會依您的選擇略過不相關段落以節省時間。不確定也沒關係。
父母未盡扶養您能講具體童年細節,重點是「對方從沒扶養過我」
家暴 / 重大侮辱 / 虐待曾有身體或精神上的侵害
兼有兩種以上童年沒有扶養 + 曾有施暴等情形
不確定全部段落都會問,您填完之後會更清楚自己的情況
STEP 3 / 8
對方目前狀況與前提事實
您「為什麼這時候才想處理」是整個案件的起點。
對方目前狀況
家裡
安養中心 / 長照
醫院
不知道
兄弟姊妹
社會局 / 長照
其他親戚
不知道
可以自理
部分需協助
完全失能
不知道
前提事實
社會局 / 長照中心通知我要分攤費用
對方或對方家屬主動聯絡要錢
收到醫院 / 法院的繳費通知或支付命令
其他
請寫具體一點,含時間、人員、金額
📎 您手上有哪些書面文件?
不需上傳,先勾選您手邊有的。
社會局 / 長照中心通知函
安養機構帳單 / 收費明細
入住合約 / 機構評估資料
都沒有 / 還沒收到實體文件
STEP 4 / 8
您的成長過程(三段)
兩段以上會更完整。這是「未盡扶養」型案件最關鍵的事實段落。
0–6 歲學齡前
① 同住與照顧
同住有照顧
偶爾出現
完全沒見過
② 經濟支援
固定給付
偶爾給付
完全沒有給付
③ 主要照顧者
阿嬤/外婆
媽媽/爸爸
育幼院/寄養
其他
📝 備註(您寫得越完整,法院越容易理解情形)
6–12 歲國小
① 同住與照顧
同住有照顧
偶爾出現
完全沒見過
② 經濟支援
固定給付
偶爾給付
完全沒有給付
📝 備註
12–18 歲國中、高中
① 同住與照顧
同住有照顧
偶爾出現
完全沒見過
② 經濟支援
固定給付
偶爾給付
完全沒有給付
📝 備註
📎 「未盡扶養」的證據
不需上傳,先勾選您手邊有的。
詳細記事戶籍謄本(您與對方)顯示同戶籍歷史、遷入遷出紀錄
證人聯絡資訊當年的鄰居、老師、同學等可作證的人
童年照片 / 學籍紀錄 / 獎狀顯示誰陪同、誰簽名
對方的入監 / 出境 / 再婚等異動紀錄
都沒有 / 不確定
STEP 5 / 8
家暴、虐待等重大事件
勾選曾經發生過的事件。沒紀錄也可以填,不代表不能主張。
家庭暴力毆打、推倒、丟東西、持武器攻擊
虐待言語羞辱、體罰、不給吃
重大精神虐待持續恐嚇、威脅、跟蹤
性侵 / 性騷擾
都沒有
📎 重大事件的書面紀錄
不需上傳,先勾選您手邊有的。
報案三聯單 / 偵查筆錄
保護令裁定書
驗傷單 / 診斷書
家暴通報紀錄 / 社工輔導紀錄
都沒有 / 不確定
STEP 6 / 8
經濟困難狀況(附加情況)
作為輔助主張:您目前自身經濟也不足以承擔扶養。可選填。
📎 經濟困難的證明文件
不需上傳,先勾選您手邊有的。
低收入戶 / 中低收入戶證明
重大傷病診斷書
失業證明 / 勞保異動紀錄
負債證明(房貸 / 信貸契約)
都沒有 / 不確定
STEP 7 / 8
兄弟姊妹
扶養依各人經濟能力分擔,法院會關心其他人現在的狀況。
1(只有我)
2 人
3 人
4 人
5 人以上
大家都同意聲請
部分人不同意
只有我要聲請
沒討論過
STEP 8 / 8 · 檢查完成
您的案件準備度檢查報告
下方是依您填寫的事實做的整體檢查。請看完後選擇接續方式。
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