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永遠的情人不行嗎?結婚登記過後才合法的事

婚姻是否為愛情的最終站一直以來都廣為人所討論,浪漫主義者認為婚姻象徵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次我們在理性務實面來簡要探討,從法律規定的角度,辦理結婚登記後,夫妻雙方享有何等權利,及應負擔什麼義務?

近期論壇Dcard街訪民眾關於社會賦予邁入中年未婚女性「大齡女子」稱號之議題,有位身著西裝、戴口罩的女孩直言「沒有人該被歸類在這個詞裡面」,並提出急著結婚會落入Music Chair(搶椅子遊戲)的心態,反而容易出現錯誤判斷,被網友譽為邏輯滿分、人間清醒,而在網路上蔚為話題。

婚姻是否為愛情的最終站一直以來都廣為人所討論,浪漫主義者認為婚姻象徵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這次我們在理性務實面來簡要探討,從法律規定的角度,辦理結婚登記後,夫妻雙方享有何等權利,及應負擔什麼義務?

  • 依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 辦理結婚登記後,享有法律所賦予的相關權利,如配偶權、繼承權、財產分配等:
    • 所謂配偶權,為我國婚姻制度中之基本權利,代表夫妻間互有忠誠、維持婚姻關係圓滿之權利義務。如果夫妻之一方與配偶以外之人過從甚密,甚至發生性行為,另一方則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懲罰侵害者。簡單來說,配偶權就是維護夫妻間平等和諧關係的法律保護。
    • 關於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指夫妻間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如配偶一方死亡、離婚),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如為夫或妻各自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則不計入婚後財產。另外,法院亦得針對夫妻一方對於婚姻生活有無貢獻或協力,在平均分配顯失公平之情況下,就分配額調整或免除。
    • 至於夫妻間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指在配偶一方死亡之情況下,另一方則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之身分,可先行使前述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後,再依據民法第1144條的規定確定繼承的份額。
  • 惟辦理結婚登記後,除有上開權利保障外,同時也須負擔法律所規定之義務,如同居義務、家庭生活費用、扶養義務。
    • 依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是如夫妻之一方不履行同居義務時,他方得據以向法院聲請命履行同居義務,在法院作成命同居之裁定後,仍不履行同居義務者,除有正當理由外,即可能構成訴請離婚之事由。
    • 所謂家庭生活費用,即維持婚姻共同生活所必要支出的費用,舉凡水電費、房租、瓦斯、子女的學費、醫療費、餐食費用等皆屬之。而分擔的比例則依經濟狀況與家務之勞動認定。
    • 夫妻間扶養義務,指依民法規定,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簡言之,夫妻之一方如有不能維持生活時,得請求他方負扶養義務。至於扶養的程度則視受扶養者的需要,並以負扶養義務者的經濟狀況而定,且除食衣住行育樂之日常生活費用外,尚包括受扶養權利者患病時,必須支出之醫藥費用,均屬維持生活所需要之費用。
  • 辦理結婚登記後,無職業之一方得申請眷屬健保。
    • 夫妻之一方無職業,可依附於有職業之另一方(即被保險人)投保全民健康保險。
  • 辦理結婚登記後,夫妻可擇以不同計稅方式合併申報稅額。
    • 我國綜合所得稅採家戶申報制,婚後之夫妻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惟得選擇不同的計稅方式以達到節稅之目的。
    • 舉例而言,夫妻收入差距大或其中一方沒有收入之情況,可選擇全部所得合併計稅;若夫妻均為高薪所得,可選擇一方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其他所得合併計算納稅金額;或於夫妻所得結構多元且其他所得大於薪資所得之情況,使用一方各類所得分開計稅。
    • 另外,新婚第一年之夫妻,因報稅認定標準應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日」為準,若為前一年結婚,則今年度可選擇合併或各自申報,於下一年度則必須合併申報稅額。
  • 辦理結婚登記後,才能協助外籍配偶申請居留證或入籍。
    • 我國國人與外國人結婚後,得依照相關法規,協助外籍配偶於我國合法取得依親居留資格或中華民國國籍。
結婚法律

辦理結婚登記後,夫妻雙方享有一系列合法的權利,卻也同時肩負一系列責任與義務;結婚意味著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雙方承諾,承諾相互支持、共同成長,因此,結婚登記是提供一個法律保障的框架,使夫妻雙方能夠在關係中相互尊重並協力維護家庭生活的和諧,於彼此的愛情之外增添更多支持及安全感,使夫妻關係堅如磐石,共同追求彼此人生的幸福及成就。

延續Dcard女孩的故事,她事後匿名補充,她「不是一個不婚主義者」,她「相信愛情該是結婚唯一的理由和原因,不是年齡、不是經濟上位的跳板,更不是找個人搭伙過日子」。愛情是結婚唯一的理由,婚姻應代表值得期待及慶祝的重要里程碑,象徵開展婚姻生活的無限可能,祝福每對夫妻都在法律的保障下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參考資料:
https://youtu.be/hwLFcc676OA
https://www.mnews.tw/story/amp/20230617nm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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