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常看到有人因出借帳戶、協助領款或轉交物品,結果卻因涉入詐騙案件而遭判刑,讓人不禁疑問:「我根本不知道是在詐騙,怎麼也會有事?」其實在刑法上,是否構成詐欺共犯,並不取決於當事人是否主動發起詐騙,而是會綜合考量其具體行為、配合程度,以及是否實際協助詐騙等加以判斷。本篇文章將帶你釐清詐欺共犯的法律要件與實務認定標準。
只「幫忙」就會被告?為什麼你可能是詐欺共犯
要了解「不知道是詐騙也可能被判刑」的原因,首先要認識什麼是「詐欺共犯」以及法律上的「幫助犯」是如何認定的。
詐欺共犯的法律定義
刑法第30條第1項:「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亦同。」
刑法將行為人區分為「正犯」與「共犯」。兩者之區別,是根據行為人主觀犯意及客觀犯行作為標準。其中共犯是指行為人出於「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也就是處於協助之地位,於他人詐欺行為中施以助力或是給予實行上的便利,使詐欺更容易進行,即使未直接參與犯罪的核心,也會構成幫助行為。
在詐欺案件中,行為人若與他人具有共同詐騙的意思聯絡,並分擔詐欺實行行為的一部分,不論計畫由誰發起、是否事前合謀,甚至僅在犯案當時以默契配合,只要相互利用彼此行為以促成整體詐騙目的,即會構成「詐欺正犯」,而須對詐騙造成的全部結果共同負責;反之,若行為人主觀上是出於幫助他人犯罪,客觀上所為也僅限於提供工具而未直接參與,則將構成「幫助犯」,並可能依刑法第30條第2項減輕其刑。
犯罪動機 | 法律責任歸屬 | |
詐欺正犯 | 出於自己犯罪之意思 | 就詐欺之全部結果負責 |
詐欺共犯 | 出於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 + 未參與犯罪構成要件行為 | 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
法律上不會因為「只是打工」而免責
既然幫助犯之成立須行為人對於他人正在從事詐欺行為有所認識並出於幫助之意思,是否可以主張自己只是打工,不清楚實際情形而免責?
實務上,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通常會認為,一般民眾對於金融帳戶的性質與使用,應有基本認識。現行制度下,申請開立銀行帳戶既便利又普遍,並無透過借用或轉讓帳戶的方式進行正常金融交易。再加上政府長期宣導防詐騙知識、媒體亦頻繁報導人頭帳戶、車手取款等詐欺案件,社會大眾對此可能涉犯詐欺罪,應屬一般生活常識範疇。
在明知有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多會認定行為人是因貪圖報酬或便利,並對其行為可能幫助他人實施詐欺有所預見。因此,即使當事人主張自己只是打工,也可能受到追訴。
哪些行為會被法院認定是詐欺共犯?
雖然不是親自打電話詐騙、策畫詐術,也可能被認定為共犯。以下是法院常見認定屬於協助詐欺的三種類型行為,務必特別留意:
1.提供印章、提款卡、帳戶給他人使用
將金融帳戶、提款卡、印章交付他人使用,尤其是在未經合理說明或無信賴關係的情況下,就容易被視為協助詐騙集團使用人頭帳戶收款。法院認為,社會上已普遍知悉人頭帳戶常被用於詐騙,在明知風險的情況下仍交付,通常會被認定具有「間接故意」,而構成詐欺幫助犯甚至共同正犯。(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2701號刑事判決)
2.協助提款、取貨
受人指示至特定提款機提領現金,或協助取走包裹後轉交他人,實際上卻是詐騙所得或詐騙包裹。法院會檢視行為人是否對整體情境具備「預見可能是詐騙」的能力,若有預見可能仍執意協助,即使自稱只是「打工仔」,通常仍會以參與金流交付而被認定有幫助詐欺的事實(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4年度金上訴字第526號刑事判決)。
3.投資詐騙
常見在虛擬貨幣、虛假投資平台等詐騙案件中,行為人若協助散布投資資訊、拉攏入會,亦可能被認為其行為已積極促進詐欺行為之完成。尤其,若行為人對該投資標的的真實性抱持懷疑,卻仍持續幫忙。
只是「幫忙」也會有罪?常見誤解一次破解
常見誤解 | 法院判定 |
我只是幫忙朋友領錢,沒有參與詐騙! | 若明知或可得而知款項來源異常,仍協助提領,即屬協助詐欺,構成詐欺共犯。 |
我又沒有打電話詐騙別人,怎麼會被當成共犯? | 是否構成共犯,關鍵並非是否親自執行詐術行為,施以助力或是給予實行上的便利,都可能構成。 |
只是幫忙收個貨、送個東西,內容我根本不知道啊! | 交易對象不明、報酬異常、流程可疑,存有涉嫌詐欺之風險,就有可能構成。 |
我不知道這是詐騙,只覺得有錢賺就接了工作。 | 法院常認為詐騙資訊早已廣為宣導,行為人應具警覺性,若選擇不問來源,即屬間接故意。 |
只是提供帳戶,也沒有拿錢,應該沒事吧? | 提供帳戶而有金流,即可能構成人頭帳戶協助詐騙,若無合理解釋,常被認定具備幫助詐欺的犯意與行為。 |
如果真的被告詐欺共犯怎麼辦?
如果你不小心真的被捲入詐欺案件,千萬別驚慌。以下四個步驟,是你應該立刻採取的行動,以保護自己:
- 停止相關行為,如使用帳戶、領取款項
一旦察覺自己可能涉及詐欺,第一步就是立即停止相關行為,例如停止使用被利用的金融帳戶、停止代收或代領可疑款項、切斷與不明人士的聯繫。繼續參與這些行為可能會強化在案件中的角色,還可能被認定有持續犯意,增加法律風險。 - 委任律師,協助釐清案情、擬定偵查對策及陪同應訊
詐欺案件往往牽涉共犯關係、金流紀錄、通訊內容等複雜情節,律師可從法律角度協助釐清被告在案件中的處境,並根據事實協助擬定策略、陪同出庭應訊,避免因回應不當而落入更不利之處境。 - 搜集有利證據
若確實不知情或是被利用,應盡快蒐集可證明自身無犯意的資料,例如對話紀錄截圖、金錢流向紀錄、當初接案或幫忙的過程說明等,這些都可能成為日後爭取緩起訴、減刑甚至無罪的關鍵證據。 - 避免接觸其他共犯或證人
案件偵查階段,任意聯繫其他涉案人員,可能會被認為有「串證」或「湮滅證據」的疑慮,甚至成為聲請羈押的理由。此時應與律師積極配合,避免演變成更嚴重的法律風險。
避免誤踩詐欺共犯的4個實用提醒
預防勝於補救。除了了解被告後應對方式外,平時更應培養警覺心,避免掉入詐騙共犯陷阱。以下四點提醒,是你日常中最該注意的法律風險:
- 不輕易出借銀行帳戶或金融工具
帳戶、提款卡、印章、密碼等,一旦交由他人使用,極易被用於洗錢或成為詐騙金流的一環,絕不可輕忽。 - 拒絕來路不明的高薪打工、協助取款等可疑任務
標榜「無經驗可、薪水高、工作輕鬆」的打工機會,可能都是詐騙陷阱的開端。報酬越不合理,風險將越高。 - 詢問清楚並保留紀錄
涉及常見可疑、高風險情形時,應詢問清楚工作內容、對方身份與用途,並保留紀錄以保障自身。 - 即時尋求協助
一旦察覺事情可疑或已經進入刑事偵查,應立即停止相關行為,避免持續擴大風險,並盡快諮詢專業律師,擬定因應策略。法律得來訴可協助釐清每一步程序、掌握法律風險,並提供實際可行的法律策略與建議。若對於相關事宜感到疑惑或不安,歡迎進一步諮詢,由律師依您的具體情況提供專業分析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