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為何會惹上刑事責任?不是意外就能沒事
多數人以為「只是車禍」不會變成刑事問題,實際上,若車禍中有人受傷,依法很可能構成《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該條文規定: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即便是你不小心擦撞機車、對方只是皮肉傷,只要對方提告,你就可能被檢察官展開偵查,甚至遭起訴、留下前科。這就是所謂「刑事責任」,不能只用「賠錢」就結束。
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和解能爭取不起訴
這類案件最常見的結局,是透過雙方和解,再由對方撤回告訴。由於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只要撤告成功,檢察官就無權再繼續偵辦,會直接作出「不起訴處分」。
和解→撤告→不起訴,是處理這類案件的關鍵三步驟:
- 主動與對方聯繫或請律師出面協調;
- 簽署具法律效力的書面和解書與撤告書;
- 送交地檢署,確認撤告生效。
這種模式稱為「以和解爭取不起訴」,是過失傷害案件中最常見的處理方式,也是不留前科並解決問題的最有效方法。
錯過撤告就沒機會?還有「不受理判決」可以爭取
如果雙方和解時已經來不及撤告(例如:已被起訴),還是有補救機會。在法院一審判決前達成和解,並聲請法院確認撤告事實,法院可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項第1款,諭知「不受理判決」。
這種情況雖然已經進入法院程序,但若雙方能及早處理,仍有可能全身而退,不留下任何刑事紀錄。只是請注意:若案件已上訴到二審,便無法再取得不受理判決,最多只能判處「緩刑」或判刑執行。
和解成功=一定不起訴?小心這些狀況例外
實務上,絕大多數車禍過失傷害案件在和解後會獲得不起訴或不受理,但也有幾種特殊例外,律師提醒務必留意:
- 告訴人雖簽署和解書,卻未正式撤告:撤告需書面明示或當庭言詞聲明,僅簽署和解書並未完成正式程序。
- 和解金額過低、對方反悔:對方可主張當初簽署非出於自由意願,或是只針對部分損害達成和解。
- 案件另涉其他非告訴乃論之罪(如肇事逃逸):此時即使撤告,也可能無法全部免除刑責。
因此,務必請律師協助確認和解書內容、辦理撤告程序,並隨時掌握地檢署辦案進度,確保不起訴條件確實成立。
車禍刑事不起訴的流程一次看懂
車禍刑事流程可大致分為三階段,我們以爭取「不起訴處分」為目標,說明重點如下:
1. 發生事故 → 報警處理、製作筆錄
事故發生當下,先留在現場報警,確保後續有警察製作「事故初判表」。當事人記得拍照蒐證、留下聯絡方式。
2. 接到通知 → 到警局或地檢署製作筆錄
肇事者會在幾日後收到警方通知,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此時可委請律師陪同出席,也可當場表達和解誠意。
3. 進入偵查 → 和解、撤告 → 爭取不起訴
案件移送地檢署後,雙方如已和解並完成撤告,檢察官通常會作出「不起訴處分」,當事人無需再上法院、無需擔心刑責。
如何談成有效和解?律師最常做的三件事
許多當事人遇到和解時,都會面臨如何判斷金額是否合理?有沒有保障?下面這些細節不處理好,花再多錢都可能白搭。
✅ 和解談判三重點:
- 誠意表現要到位:可包含探視傷勢、協助醫療,展現態度。
- 金額協商要合理:包括財產損失與精神慰撫金。
- 文件處理要正確:包含具法律效力的撤告狀、和解書、法院或地檢署備查文件。
一紙正確的撤告狀,可能就是不起訴與起訴的分水嶺。別讓程序錯誤,讓和解變成無效。
和解失敗就沒救?補救方式一次看
即使協商失敗,還是有幾種補救機會:
- 聲請地檢署安排調解:請檢察官開立調解通知書,請對方到場協商。
- 委請律師發函或談判:專業律師可切入要點、調整策略。
- 改向法院聲請調解(若已起訴):法院也會安排一至數次調解庭。
總之,不要輕易放棄和解機會。就算對方一開始態度強硬,也可能因家人、律師或情勢改變態度。適當耐心與策略,才是成功的關鍵。
真實案例分享:成功和解、全身而退
案例一:汽機車擦撞,對方手腕骨折
當事人未禮讓直行機車,導致對方摔車骨折,被提告過失傷害。
- 律師介入調解程序;
- 雙方談成25萬賠償金,簽署撤告狀與和解書;
- 地檢署依撤告,作出「不起訴處分」。
案例二:機車轉彎未讓直行,遭起訴
當事人已被檢察官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律師協助在一審開庭前完成和解,法院判定告訴撤回,作成「不受理判決」。
這些實例證明:即使案件已進入程序,仍有爭取全身而退的空間。
車禍刑責與民事賠償有關聯嗎?
和解通常會同時處理刑事撤告與民事賠償,若僅就刑事部分和解,而民事未談定,未來仍可能遭到民事訴訟。因此建議:
- 和解書應明訂同時放棄刑事追訴與民事求償;
- 若僅處理刑事,應諮詢律師評估後續風險。
結語:車禍正確處理才不會被當肥羊宰
車禍原本只是意外,但若處理失當,很容易從交通事故變成刑事訴訟。當你收到警方傳喚、地檢署通知、甚至起訴書時,千萬不要驚慌,也不要以為「賠錢就沒事」。
刑事不起訴,不能單靠運氣,而是需要正確的處理方式。爭取和解、撤告,才是免責的根本途徑。
法律得來訴提醒您
每個車禍案件的事實都不盡相同,若您正面臨被告過失傷害、想盡快爭取不起訴處分,或遇到和解難題遲遲無法談成,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透過經驗、策略與法律程序,才能真正把握和解撤告的黃金時機,全身而退,避免一輩子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