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訂好的婚前協議有用嗎?

婚前協議,亦稱為婚前契約,指由未婚雙方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共同簽署,並就後續婚姻關係所生之權利義務,事先約定之契約。雙方可以透過婚前協議預先設定一個清晰的藍圖,除了能緩解婚姻中可能出現的爭議,亦能使雙方及早正視如理財規劃、子女教養等真正影響伴侶關係的重要議題,並在這個過程中保障彼此的權益,從而建立一個更加和諧及穩定的婚姻關係。

什麼是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亦稱為婚前契約,指由未婚雙方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共同簽署,並就後續婚姻關係所生之權利義務,事先約定之契約。雙方可以透過婚前協議預先設定一個清晰的藍圖,除了能緩解婚姻中可能出現的爭議,亦能使雙方及早正視如理財規劃、子女教養等真正影響伴侶關係的重要議題,並在這個過程中保障彼此的權益,從而建立一個更加和諧及穩定的婚姻關係。

婚前協議的優點:

  1. 在婚前明確規劃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的權利義務,例如家庭費用如何分擔、婚後居住的住所、夫妻財產制度的選擇、財物的規劃、子女教養、家事分工以及如果不幸離婚,財產應該怎麼分配等等。
  2. 可以保護夫妻在特殊情況下的權益,並促使夫妻雙方在結婚前更加了解彼此之身體健康狀況。例如,如果家族性遺傳疾病、前科紀錄或其他足以影響婚姻和諧之事項、潜在的健康問題或性病等,皆可透過婚前協議之約定來保護雙方權益。
婚前協議

婚前協議的效力:

原則上,婚前協議仍屬於契約之一種,基於我國法律採「契約自由原則」,所以除了違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及禁止規定、或是違反公序良俗之情形,其餘均得自由約定,並對簽約之雙方具約束力。換言之,只要在不違反上述規定的情況下,都可以自由決定和約定婚前協議的內容。

那什麼樣的約定可能無效?

以下舉幾個常被詢問且法院多數以違反人性尊嚴、性自主、公序良俗或法律強制規定而被認定為無效的例子:

  • 如果無法生育,或無法生育出男性子嗣,則同意無條件離婚。
  • 事先規範雙方行房次數。
  • 若有XX行為,即同意放棄子女監護權。
  • 如果一方出軌,就要無條件過戶所有財產。
  • 如果一方出軌,就要洗門風。

因此,在撰寫婚前協議時,應該以更好的婚後生活為目標,而不是以預防或處罰不好的事情發生為目的,才能發揮婚前協議的效用。(上述的例子仍能據以向法院訴請離婚,只是於婚前協議中多會被認定為無效條款)

婚前協議是否需要公證?

婚前協議並不一定要公證,只要雙方用白紙黑字寫下協議內容即可。而如果經過公證,則可以免除日後遇到訴訟,對方不認帳的情形。關於公證費用會依據涉及標的的金額有所不同,詳細金額可以參考公證費用標準表。

婚姻固然是許多伴侶憧憬的目標,但維持婚姻關係,以及基於配偶身分所伴隨的各種責任、義務及權利更不容輕忽。在對彼此許下承諾前,如能找個時間,共同約定婚前協議,不僅是雙方對於身分轉變、未來婚姻生活、財務規劃提前溝通討論的契機,也是建立一個婚後溝通之基礎,展示雙方願意為彼此的未來和幸福投入時間和精力的方式。關於婚前協議的內容及需要注意的細節,歡迎您隨時透過官方LINE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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