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禁見可以透過朋友、員工傳話嗎?

2026 年 2 月 23 日
羈押禁見可以透過朋友、員工傳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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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被羈押禁見,臉書卻有發文?──引發「能傳話嗎」的爭議

2025年12月間,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涉案調查中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消息一出,全台關注。然而,令人好奇的是——就在他被收押禁見期間,柯文哲的臉書粉絲專頁仍持續出現貼文與聲明,其中不少內容以第一人稱口吻發出,語氣明顯帶有個人立場與評論,引發輿論熱議:「被禁見的人不是不能對外聯絡嗎?那這些貼文算不算他本人『傳話』?」

這樣的狀況讓許多民眾困惑:法院既然裁定「禁見」,為什麼還能透過臉書、團隊或朋友對外發聲?這樣做會不會違法?是否構成「違反禁見令」或「妨害偵查」?

本文將以此事件為例,從法律角度帶你釐清——什麼是「羈押禁見」?為什麼要限制與外界聯絡?透過朋友或員工「代發聲明」算不算傳話?又該如何合法表達立場、不觸法?

禁見的核心意義:為何要限制與外界通信與接觸

要理解這場爭議,首先得先了解「禁見」的目的——法院在裁定羈押時,若認為被告與外界聯繫可能影響偵查,就會進一步下達「禁見令」,限制被告的通信與探視。其法律依據主要在《刑事訴訟法》第105條『禁見/通信接見限制』第3及4項。

禁見的主要目的包括:

防止串證、滅證當案件涉及共犯或多名被告時,被告若能與外界接觸,可能會「對口供」、「串改證詞」,或指示他人銷毀、隱匿證據。
維護偵查不公開偵查階段的證據、供述、進度、策略都屬機密。若被告可與外界自由聯繫,偵查內容就可能外洩,引起輿論干擾或證人壓力。
避免干擾司法程序禁見是為了讓案件調查能在「無外力干擾」下進行,不讓媒體、公關、支持者等外部因素影響辦案。

換句話說,禁見不是懲罰,而是保護偵查完整性。法院的用意是暫時「隔離訊息流通」,讓案件能在證據未確定前保持中立與保密。

朋友、員工或團隊替被告「傳話/代發聲明」是否合法?

在柯文哲案中,爭議焦點就在於:雖然本人被羈押禁見,但臉書仍有更新貼文。若這些貼文內容出自其本人授意、或反映其立場,是否違反禁見令?

  • 《刑事訴訟法》的通信與接見規定
  •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34 條規定:「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不得限制之。」這意味著,在被羈押禁見的情況下,只有律師可以與被告通信與見面。家屬、朋友、同事、甚至幕僚團隊,都不在這個「例外」範圍內。
  • 而法院核發禁見令的效力,通常包含禁止被告:接見家屬或朋友;收發信件;使用電話、網路或社群帳號;透過任何人傳遞訊息給外界。因此,任何非經法院許可的訊息傳遞行為,都可能構成違反禁見。
  • 若透過朋友、員工或社群帳號「代發」會有什麼問題?

法律上,若在禁見期間透過第三人「傳話」、「代為發聲」或「操控社群帳號」,可能衍生下列風險:

可能行為法律風險說明
朋友/員工依被告指示發表貼文或聲明涉違反禁見令因等同「間接通信」,違反法院裁定內容
貼文內容涉及偵查細節或證據違反偵查不公開、妨害偵查偵查中資訊屬機密,不可公開討論或傳遞
對外發言影響輿論、證人妨害公正審判可能造成證人壓力或社會輿論干擾
代為傳遞指示、文件可能構成妨害偵查或湮滅證據屬刑事責任範圍,最嚴重者可受刑處罰

也就是說,即便只是「代為表達立場」或「更新社群狀態」,若法院認為該行為「來自被告指示」或「傳遞其意思」,就可能構成違反禁見令!

  • 這樣的行為為什麼被視為「高風險」?

因為禁見的重點在於「阻斷被告與外界之間的資訊交流」。若仍能透過小編、朋友、律師助理、黨工等「代為發聲」,那禁見制度就形同虛設。法院因此通常對這類行為採取嚴格態度。

實務建議:如何在羈押期間合法表達立場、不觸法

針對當事人家屬、團隊、公關、社群經營者,若想在禁見期間「合法、謹慎」地協助或表態,建議遵循下列原則和步驟:

  • 透過律師進行一切溝通
  • 所有與偵查、法院、檢察官、律師之間的信息溝通,都應由律師協調,不應透過家人、朋友、員工、媒體或社群代為轉達。
  • 若家屬、團隊想對外發表聲明,應先與律師討論:是否會與偵查內容牴觸、是否可能被視為干擾偵查。
  • 避免任何可能涉案情或偵查資訊的公開
  • 切勿在社群媒體發表案情進度、共犯/證人資訊、辯護策略細節、偵查內容等。這類資訊若曝光,可能危及偵查不公開,導致法律責任。
  • 若只是表達人道關懷、家屬心聲、祈福/呼籲程序正義,也應審慎用詞,避免出現可能被解讀為傳話、串供、指揮或協助共犯的內容。
  • 尊重法律程序,耐心等待/配合
  • 禁見不代表永遠無法對外溝通,偵查進展或法院認定風險降低後,有可能解除禁見、恢復通信與探視。律師可協助聲請。
  • 不要嘗試私下突破禁見限制,例如寄包裹、暗中傳遞訊息等。這些行為可能落入「違法」。
  • 如要發聲/聲援,可透過合法管道
  • 若要表達對被告的關心、支持、聲援,應透過律師,以合法書面方式提交;或等待偵查結束/禁見解除後,再考慮公開發聲。
  • 不建議透過匿名帳號、替代帳號、小編操作等方式「繞道」發言。

羈押/禁見常見問題一次說清楚

Q1:羈押一定會禁見嗎?

不一定。

「羈押」是指法院裁定將被告收押在看守所,以防止逃亡、串證或滅證;
「禁見」則是額外的限制措施,指禁止或限制與外界接見、通信。

換句話說:

  • ✔ 羈押 ≠ 一定禁見
  • ✔ 禁見是為了防止串證或妨害偵查
  • ✔ 法院會視案件情況決定是否加上禁見

如果法院認為沒有串證或滅證疑慮,有可能羈押但不禁見。

Q2:羈押禁見期間,家屬可以做什麼?

在禁見期間,家屬通常不能直接會面或通信,但仍可做以下事情:

  1. 立即委任律師,由律師依法接見被告
  2. 協助整理有利資料(財力證明、工作證明、家庭狀況等)
  3. 與律師討論是否聲請交保或提出救濟
  4. 對外發言時保持謹慎,避免涉及案情內容

⚠ 特別提醒:
禁見期間若對外發表「疑似轉述被告想法」的聲明,可能被解讀為間接通信,需非常小心。

Q3:律師可以傳話嗎?界線在哪?

原則上,律師依法可以接見與通信,這是被告的辯護權保障。

但界線在於:

  • 律師的角色是法律辯護
  • 不是幫忙對外傳遞指示或串證

如果內容涉及:

  • 指示他人如何說詞
  • 要求特定人配合說明
  • 影響證人證詞

即使透過律師,也可能被認為妨害偵查。

因此,律師的溝通通常會聚焦於:

  • 案情釐清
  • 法律策略
  • 是否提出聲請或抗告

而非「對外發言代辦人」。

Q4:臉書發文一定是本人授意嗎?怎麼判斷風險?

不一定。

但在禁見期間,如果:

  • 發文內容明顯涉及案情細節
  • 內容像是第一人稱說明
  • 出現明顯只有當事人才知道的資訊

檢方或法院可能會質疑:

是否為被告間接傳話?

風險判斷關鍵在於:

  • 是否涉及案件內容
  • 是否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
  • 是否讓偵查方向受到干擾

安全原則建議:

  • 禁見期間避免談案情
  • 對外發言以「家屬立場」為主
  • 所有聲明先經律師確認

Q5:羈押多久會開庭?多久可以聲請交保?

這會視案件階段而定。

一般來說:

  • 偵查中羈押:通常每兩個月須重新審查是否繼續羈押
  • 若檢察官起訴,進入審判程序,法院也會定期審查

至於交保:

  • 被告或律師可隨時提出聲請
  • 但法院是否准許,會看是否仍有逃亡或串證疑慮

因此沒有「固定幾天就能交保」的標準答案。

每個案件狀況不同,策略也會不同。

Q6:禁見裁定或限制接見通信可以救濟嗎?

原則上,有救濟空間。

常見方式包括:

  • 對羈押或禁見裁定提出抗告
  • 針對限制通信或接見提出異議

但是否成功,取決於:

  • 是否能提出新的事實或證據
  • 是否能說服法院已無串證、滅證疑慮

救濟不是形式動作,而是策略問題。

若只是單純主張「太嚴格」,成功機率通常不高。

高風險行動

  • 轉述被告“要大家怎麼做”
  • 代傳指示、文件、訊息
  • 談偵查內容、證人、共犯、證據

相對安全做法

  • 以家屬立場表達關心(不帶指示、不談案情)
  • 一切由律師統一窗口(先給律師看)
  • 等禁見解除後再公開談“案件內容”

羈押禁見並不代表當事人完全失去權利;但法律也明確限制,除律師外不得與外界聯絡或傳遞訊息。因此,若家屬、朋友或團隊在禁見期間以「代發貼文」、「傳話」、「表態」等方式行動,不僅可能觸法,還可能被法院視為干擾偵查、影響案件進行!

對家屬親友與支持者而言,最安全的做法就是:

  • 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 不私下傳話、不代為發聲、不談偵查內容。
  • 尊重禁見制度,等待司法程序公開透明地進行。

《法律得來訴》團隊由各領域專業律師組成,當您或親友面臨羈押、羈押禁見、偵查不公開等情況時,我們能即時為當事人分析現況、提出最有利的法律策略,協助申請律師接見、溝通家屬與被告間的合法管道,立即聯繫我們,解決「羈押禁見期間通訊受限與探視困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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